法院&证监局,涉金融类民商事审判就这样做
5月28日上午,山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到山西证监局调研,与证监局局长孙春生同志及证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民二庭部分员额法官参加了座谈。
翟瑞卿副院长向证监局与会同志介绍了山西商事审判的基本情况、商事审判与民事审判的区别、商事审判的基本理念与规则,强调了人民法院与证券监管机构加强沟通交流合作的重要性,并就借助现货交易平台从事期货交易和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处理与证监局与会同志交换了意见。
证监局局长孙春生同志介绍了我省证券期货交易和监管的基本情况;强调了证券期货违规交易及时处罚和科学处罚的重要性;表达了证券监管部门坚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的会议精神,与法院就证券期货案件的处理通力合作,协助法院提高证券期货案件调解率和执行率的意愿决心。
翟瑞卿副院长在座谈时向与会同志阐释了推进民商事审判的思路,着重强调:
1
建立与证监部门工作协调对接机制,就证券期货业务要共同交流研讨、共同学习培训、共同提高工作质效,为防控山西金融风险、维护山西金融生态安全勠力同心、共创佳绩。
2
民商事审判要放大格局、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审判质效,民商事审判要坚决杜绝粗放裁判,要精耕细作、精益求精,建立阳光、透明、开放、包容的民商事审判机制。
3
结合我省的经济总量和案件数量,学习沿海先进省市证券期货案件裁判经验,对标超越相关省份,创立山西民商事审判模式、展现山西民商事审判亮点。
4
民商事审判要走群众路线,不能脱离群众,不能脱离生活,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
民商事法官要与时俱进,增强创新意识、开拓创新思维,要学习运用网络知识、关注网络舆情、获取网络信息。
编辑:梁慧杰
来源:山西高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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